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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间图书馆开放服务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20-09-04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图书馆开放服务工作,保障图书馆教职工和全校师生读者的健康安全,保证图书馆安全有序开放,特制订本实施细则,请读者和馆员共同遵守执行:

一、开放馆室

名称

放时间

1

期刊阅览室

图403室

8:00-21:00

2

教工阅览室

图503室

8:00-11:30

13:30-16:50

3

考研自修室

图631室

4

纸电一体阅览室

图311室

5

电子阅览室

图203室

8:00-21:00

二、开放原则

1.入馆人数:各馆室座位数的50%以内

2.开放时间:错峰错时,根据入馆人数动态调整,陆续开放,同时根据入馆人数延长开放时间。

三、业务办理

(一)图书借还业务

还书:图书馆210室,如借阅期间产生超期罚款,可同时在图书馆210室缴纳超期费用。

借书:

1.网络预约借书: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。

2.委托单借书:可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,图书馆QQ群共享文件下载《预约借书委托单》预约借书。

3、现场预约借书:在图书馆210室进行图书查询及预约借书。

注:预约图书次日请到图书馆210室取书,预约借书保留24小时,一旦逾期,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。

(二)丢书赔款、信息咨询、图书馆电子资源访问服务问题:请到图书馆319室,联系马老师(联系电话:0452-6117047)。

(三)借书超期:对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0月7日之间到期的图书不计算超期罚款,最迟归还图书时间为2020年10月7日。

(四)借阅证办理、挂失、补办及其相关问题请至图书馆305室咨询办理,请联系王老师(联系电话:0452-6111106)。

(五)读者可加入“齐工程图书馆”QQ群:239391356,有专人负责在线实时解答图书馆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问题。

1779F

    四、卫生管理

(一)图书馆工作人员与读者均需全程佩戴口罩,图书馆内卫生间配备洗手液,方便读者做好自我防控。

(二)开放馆室每天保持通风,外借后归还图书需进行紫外线消杀后方可上架。

(三)如遇读者发热等情况按“校园应急处置流程图”及时上报。

五、其它

(一)个人图书借阅信息查询

1.通过移动图书馆APP,登录查询图书信息;

2.通过智慧校园个人门户网页登录“图书”查询。

(二)适时调整图书馆开放服务

我馆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,适时调整开放时间、开放范围、入馆人数等,直至全面恢复。详情请关注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图书馆官网、官方微信公众号。  

 

齐齐哈尔工程学图书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9月1日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李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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