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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图书借还规则

  • 时间:2024-05-31
  • 来源:图书馆
  • 编辑:李妍
  • 点击量:

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,是为教学、科研、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。为加强图书管理,提高图书利用率,更好的为教学、科研及全校师生服务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则。

一、凡本校读者均可通过移动校园一卡通借阅本馆流通部开架图书,同时可以在阅览室进行期刊、报纸的阅览。

二、图书文献外借规则

(一)借书权限和借期:

读者类型

权限

借期

外聘教

5

3个月

全日制学生

10册

1个月

事务员/辅导员

15册

3个月

在编教师

25册

3个月

中层干部

25册

3个月

领导

30册

3个月

(二)读者所借的书应如期归还如有超过借期未书,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图书馆读者违章处理办法(修订)》缴纳违章罚款后,方可继续借书;否则,暂停借书。

(三)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后,因学习或工作需要继续借阅,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。每册书限续借一次,每次续借期限与首次借期一致。

三、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行,原《图书借还规则》废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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