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须知

发布时间:2019-10-06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★入馆须知

一、图书馆仅为本校师生员工服务,原则上不对外。外来人员到馆里办理业务,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,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入内。

二、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,维护馆内秩序,有序出入图书馆,禁止抢占阅览座位,禁止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
三、禁止读者携带背包等与阅读无关物品进入借书区和阅览区。

四、读者进入借阅室、阅览室后,应自觉地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,以免影响他人借阅。

五、注意防火,保证安全。馆内严禁吸烟,严禁带火和易燃易爆物品入馆,未经许可禁止使用馆内电源从事其它活动。

六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,仪表端庄,禁止在馆内进餐、吃零食,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、果皮、杂物等。

七、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,禁止撕裁、污损书刊资料,禁止在桌椅、门窗、墙壁上涂抹刻画。

八、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,禁止带出馆外。

九、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对违反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扣证等或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
 

★图书借还规则

为充分发挥馆藏文献的作用,方便读者借阅图书、期刊等,保护藏书及其设备的完好无损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有关规定的精神,结合我院图书馆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:

一、凡本院读者均可凭借阅证借阅本馆流通部开架图书,同时可以在阅览室进行期刊、报纸的阅览。

二、图书文献外借

(一)借书册数和期限:

(二)读者所借的书应如期归还。如有超过外借期限未还的书,必须还清超期图书并按“超期处罚”规定处理后,方可继续借书;否则,暂停借书。

(三)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后,因学习或工作需要还需继续使用时,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。每册书限续借一次,每次续借期限与所借书借期一致。

三、借还图书须知

(一)借书须知:

1、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,在操作台做好登记,进开架书库自行选书。入库前,读者所携带学习、书包等有碍馆室管理的物品应寄放在指定寄存处,严禁携带入馆。

2、读者选书时,不符合借阅要求的图书要放回原处 。

3、读者选好书后,在操作台办理图书外借手续。凡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,私自将图书带出馆室,一律按"窃书"规定加重处罚。

4、读者需对所借图书进行全面检查,如发现涂画、破损、缺页、书名与正文不符等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
5、因公临时来校人员如要借阅图书,需凭接待人员证件及本人工作证件,办理一次性借书手续并交所借图书价格1到3倍的押金。离校前接待单位应督促来校人员还清所借图书;如来校人员未还清所借图书便离校而去,接待单位应负责催还或赔偿。

(二)还书须知:

1、读者应在借期未到之前及时还书。未阅读完的图书,读者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。

2、还书时,将外借图书交到操作台办理还书手续。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时,会对所还的书进行检查。凡发现有涂画、破损、缺页等情况,或者没有条形码或条码损坏的一概由读者本人按规定负责赔偿;如发现书名与正文不符的将按“窃书”规定加重处罚。

3、工作人员办理完还书手续,会将借阅证交还读者。读者应将借阅证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馆室。

 

★读者违章处理规则

一、图书馆的文献是学校的重要财产,保护文献的洁净和完整是读者的义务。

二、本规则所指文献含各种公开及非公开出版的各语种书、刊、报纸、地图画册、录音(像)带、光(软)盘、缩微胶片平片等各种载体文献。

三、光盘等各种影音载体文献的违章处理:(以光盘代表)

1、轻微污损,但不影响使用,赔偿3元;

2、污损或丢失光盘条码赔款5元;

3、盘片划痕较深、盘片开裂但不影响流通的赔偿30元;

4、如果光盘被水浸、油浸、漆保护层损坏、严重污损或重压变形导致光盘无法流通的按“遗失赔偿”处理。

 

★图书馆图书丢失赔偿规定

图书馆书刊资源是学校固定资产,读者在使用书刊资料的同时,负有爱护和妥善保管的责任。为保障学校文献资源的完整和连续性并及时补充,具体图书缺失赔偿规定如下:

一、图书馆图书年缺失率为图书馆馆藏总册数的千分之五,属于正常图书损耗。

二、扣除千分之五缺失以外图书,每册图书按实洋赔偿。

三、丢书罚款认定处理办法

(一)图书馆馆员,赔偿金额占所负责馆室丢失图书金额的40%;

(二)资产管理员,赔偿金额占总丢书金额的20%;

(三)业务直接责任者,罚款金额占总丢书金额的20%;

(四)部门首长,罚款金额占总丢书金额的20%。

 

★期刊阅览室管理规则

一、入馆须知

(一)本室为开架阅览室,入室读者须将书包等大件物品放置到指定存放处,以免影响他人。

(二)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进入,其它证件无效。

(三)保持室内安静,进入阅览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,请勿在借阅室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。

(四)入馆后,读者主动刷卡,进行读者登到,方可开始阅览。

(五)阅后应按照期刊封面上的标识将其送回原处,不要随意乱放。

(六)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和报纸,禁止有损坏,涂污报刊,盗窃期刊、报纸等行为;如有违反按《读者违章处罚规则》进行处理。

(七)严禁各种形式的占座。

二、馆内阅读规定

(一)自觉保持室内环境,禁止吸烟、吃零食;禁止随地吐痰、乱丢垃圾纸屑。

(二)禁止聊天、喧哗等不文明行为。

(三)禁止涂污、损坏阅览桌椅等设施。

三、出馆须知

读者离开本馆时,请将寄存的物品即时取走。

四、读者在阅览室阅览,应讲文明、讲公德、讲卫生,自觉遵守本室规定。对违规者,管理人员有权检查证件,并做出如下处理:批评教育;按规定赔偿;责令离开;对态度恶劣者,可以收缴证件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。

 

★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

一、使用电子阅览室内的计算机时,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及国家和学院的其它有关规定。

二、本室宗旨是为持证读者提供上网等服务。

三、读者凭本人借阅证上机,一人一机,未经同意禁止随意更换机位。无机位的读者,可在室外排队,禁止在室内逗留。

四、禁止擅自使用自带光盘、U盘等设备,若要使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。

五、使用多媒体的用户,应使用耳机或控制音量,以免影响他人。

六、上网用户严禁访问传播散布反动、不健康内容的网站。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
七、禁止使用任何方法进入他人或公共用机的操作等;禁止非法登陆或进入任何校园网服务器。

八、爱护本室设施,除本室管理人员外,其它人禁止随意挪动电脑,禁止随意扯动接头、连线。如电脑出现软、硬件故障,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,切勿自己动手解决,否则造成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
九、进入电子阅览室要保持室内环境,严禁吃零食、乱扔垃圾及其它一切不文明行为,上机者应保持计算机及环境清洁,自觉维护上机秩序。

十、要保持室内安静,严禁大声喧哗、打电话,并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模式。

十一、读者下机时请自行注销,或请管理人员帮助注销,方可离开。

十二、遵守馆室内其它相关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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